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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县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县编制的《南陵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陵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南陵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具体地址:南陵县党政大楼二楼)或是到籍山镇政务中心示范查阅点(籍山镇办公大楼一楼)或是到县档案局(南陵县党政大楼二楼)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县政府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县政府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县政府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1、凡需由本局统一公开的事项,由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由政工科负责组织实施。 2、各科室需公开的审计业务工作事项,由各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政工科统一公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发布重要新闻,通报重要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情况,回答新闻媒体就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提出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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