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违法办案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来进行投诉,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反映时,举报人、控告人应将举报、控告的事项尽可能详细地向接电、接访人员反映,由...
当事人如果认为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现象,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投诉维权: (一)向交警总队进行投诉; (二)向该交警所在的公安局警务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侵犯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合法权益的; 2、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人身自由的; 3、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 4、违法采取变更、解除、撤销强制措施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警具,或殴打、体罚虐待、侮辱诉讼参与人的; 6、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 7、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未按规定同步录音录像的; 8、隐匿、毁弃、伪造证据,违背事实作出鉴定意见,或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的; 9、非法搜查,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 10、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回避的; 11、未依法依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阻碍律师履行法定职责的; 12、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的; 13、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利害关系人的; 14、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利害关系人打探案情、通风报信,或者泄露案件秘密的; 15、利用检察权或借办案之机谋取个人利益的; 16、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利用办案之机拉赞助、乱收费或占用房产及交通、通讯工具的; 17、未依法对诉讼活动、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18、其他违法行使职权的。
1.若是一审判决,可以向省高级法院上诉。2.若是二审判决,可以向高级法院申诉。3.若未判决,向院领导反映。
《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5人已浏览
357人已浏览
2,421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