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有以下情况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
一、故意损害公私财物价值达到多少元的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 (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扩展资料:2018年4月23日6时许,在纳日松镇西梁煤矿,被告人徐某驾驶北奔牌重型自卸车(编号为1号)与被害人孙某驾驶的北奔牌重型自卸车(编号为2号)因争先过磅发生刮擦,后二人发生争执,徐某驾驶1号自卸车倒车撞至孙某驾驶的2号自卸车,致使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准格尔旗价格认证中心鉴定,1号自卸车被毁坏部分价值1700元,2号自卸车被毁坏部分价值50875元,案发后,被告人徐某积极赔偿孙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官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最严重的可以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 (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扩展资料:2018年4月23日6时许,在纳日松镇西梁煤矿,被告人徐某驾驶北奔牌重型自卸车(编号为1号)与被害人孙某驾驶的北奔牌重型自卸车(编号为2号)因争先过磅发生刮擦,后二人发生争执,徐某驾驶1号自卸车倒车撞至孙某驾驶的2号自卸车,致使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准格尔旗价格认证中心鉴定,1号自卸车被毁坏部分价值1700元,2号自卸车被毁坏部分价值50875元,案发后,被告人徐某积极赔偿孙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官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最严重的可以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4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