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偷越国(边)境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偷越国(边)境罪的主体限于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国境的,应立案调查。2、组织他人盗窃越国(边境)国境,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为重大事件:(l)一次组织20~49...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本罪与叛逃罪的界限1、犯罪主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还包括国家机关内的非从事公务的人员。2、犯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偷越国(边)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会给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破坏,而仍然希望这一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而叛逃罪直接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应叛逃,而仍然故意为之。3、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叛逃罪在客观方而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处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4、犯罪客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叛逃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三)偷越国(边)境罪与军人叛逃罪的界限1、犯罪主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中国公民、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均可成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而军人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则只能是现役军人。2、犯罪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军人叛逃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3、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都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军人叛逃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我国的军事利益,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国防安全和军人永不叛国的职责。我们在正常情况下出境入境都是需要办理相关的证件手续的,如果运送他人偷越我国边境或者是国境,很容易造成其他潜在的犯罪行为,比如说有很多毒贩子可能就通过这种方法逍遥法外。因此,处于边界或者是全体公民都要知道,把别人偷偷运送出我国边界的这种行为是犯罪的。
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第四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情节严重:(一)在海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2)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国(边境);(3)偷渡时威胁边防和公安人员使用暴力;(4)介绍和引诱多人一起偷渡;(5)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6)有其他严重行为的。这一规定在实践中仍可参考。具体而言,应结合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的方式和后果、偷越国(边境)的次数等因素。为了探亲访友、赶集、过境作业等原因,边民、渔民偶尔非法出入国(边境);或者为了省事而非法出入境(边境),情节不严重的,以及因听信他人唆使、不知道偷越境(边境)是违法行为而偷越境(边境)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在国(边)境地区误出误人的,不应当处理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的一般违法行为,可以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批评教育,以便改正。
偷越国边境罪是一种很少见的犯罪,一般工种很少接触到这种犯罪。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可见罪名是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才有可能构成犯罪。那么什么样的情节才算严重呢?对这一问题,目前还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但是在1997年刑法颁布之前,个专门针对偷渡犯罪的司法解释,其中就是这样一个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情节严重:(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2)为逃避法律制裁而偷越国(边)境的;(3)偷渡时对边防、公安人员等使用暴力构成威胁的;(4)介绍、引诱多人共同偷渡的;(5)在偷越国(边)境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6)有其他严重行为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6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