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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讲,父母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符合其个人意愿的分配,有权自主决定分配人员、分配份额及分配方式等各方面内容,无需公平分配。 子女只能接...
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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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仍有财产分割的,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婚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在举证能力的分配上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只有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实因客观因素无法取得的材料,或者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或者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虽然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做出了分割,但离婚之后并不见得当事人就会心甘情愿的履行。不得不说,现实中有很多人在实际分割财产的时候都存在耍赖皮的情况。不管是之前协商约定的财产分割,还是由法院直接做出判决的财产分割,统统都不执行。这个时候,区分夫妻之前离婚方式的不同,具体的救济途径也不一样。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二婚领结婚证不被发现如下关于公民的婚姻状况信息,在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法显示的,因为这种信息属于户籍管理的范围。也就是说公民的婚姻状况只在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一般当事人在离婚后其户籍信息婚姻状况一栏会显示“离异”。婚姻登记部门只会对当事人的离婚档案进行永久保存,但是不会显示其婚姻状况信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5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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