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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这种可能。但是,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
你得看你们之间合同规定的利率是否超过法律规定了,可能没超过的部分是要求还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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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应当偿还,利息在合规范围内要偿还,但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利息费用部分可以拒绝偿还。 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网贷利息如果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是不违法的,超过了则就是违法的,属于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借贷人可以不予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的若干问题办法规定,民间借贷法定最高利率规定如下:借款双方应当约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的24%,出款方约定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前提是必须在人民法保护下。另外,借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将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借款人可以要求出款人返还之分的超年年利率36%的一部分利息,这种情况人民法院是准许。也就是说,在24%的利息是受保护的,超过了24%又没到36%的利息就属于是自然债务,就是给了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取,超过36%的一本分一律不受保护,可以算是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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