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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和荣誉权是一对既相区别又密切联系的法律概念。两者之间存在如下联系: 第一,保护客体具有内在的相通性。名誉权和荣誉权保护的客体分别是民事...
荣誉权的意义是既是一种既得权,也是一种期待权。荣誉权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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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性质不同。名誉权为人格权,荣誉权的性质归属有不同见解,一般认为,荣誉权具有双重属性,即具有身份权与人格权两重属性。 第二,主体不同。任何公民、组织都有名誉权,但不是所有公民、组织都有荣誉权。 第三,取得不同。名誉权为生而享有,荣誉权来源则是基于一定事实受到表彰奖励后取得。 第四,消灭不同。名誉权因公民死亡、组织主体资格消灭而消灭。荣誉权则可能因荣誉被依法剥夺而丧失。 第五,客体不同。名誉权客体为名誉利益,而荣誉权则为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
侵犯荣誉权的行为如下: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是侵犯荣誉权最常见的行为。这种行为的主体一般是授予荣誉的组织。如果一些荣誉被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获得的荣誉。二、非法侵占他人荣誉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一般而言,非法侵占他人荣誉的侵权人与荣誉权人有一定的联系或关系。比如一个企业领导以企业技术人员的设计为自己申报奖项,最终获奖,那就是非法侵占他人荣誉。3、严重诋毁他人获得的荣誉的主要行为包括对他人获得的荣誉不满,向授予组织诬告、诋毁荣誉权人,或当众摘下荣誉牌匾、撕毁荣誉证书,或公开发言诋毁他人荣誉名称不符合实际。此处应注意的是,诋毁他人荣誉侵权的构成,以情节严重为限,如果只是发表一般的不当评价,不宜进行侵权处理。4、侵犯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获得荣誉往往会带来相应的物质利益。侵犯荣誉权人物质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拒绝或少发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如少发奖金),以破坏他人荣誉为目的故意损害荣誉权人奖杯、奖品、奖章等。如果是过失损害他人的奖杯、奖品等物品,则应以一般侵犯财产行为论处。
侵害荣誉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 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 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 4、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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