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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止的10类合同欺诈行为《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了不得利用合同实施的10类欺诈行为:伪造合同;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采取下列价格手段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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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维护市场秩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价格行为,必须遵守本规定。
价格欺诈行为严重损坏消费者利益,为百姓深恶痛绝,但是由于价格欺诈行为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消费者往往落入陷阱而不知。国家计委颁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就是采用强制性手段规范卖方市场,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如将模棱两可的了解一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是怎样的qot;买一送一了解一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是怎样的qot;定为价格欺诈行为。《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规定: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价格欺诈行为分为标价欺诈行为和价格欺诈手段。
(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四)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元从比较的; (五)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六)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七)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磊、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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