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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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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原因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即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驾驶员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有权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向受害者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还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商业保险能否得到索赔?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酒后驾驶是世界各国典型的违法行为。我国《交强险条例》和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其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由于强制保险是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最低保障,法律在这方面强制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对于商业保险来说,更注重市场调整和保险双方的合同约定,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
1、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向交强险保险公司索赔的。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饮酒驾驶(酒驾):20mg/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 理赔: 商业车险在保险条款中明确将“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列入责任免除范围,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 不过饮酒驾车出险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可以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在有责的情况下上限为2000元。 2、醉酒驾驶(醉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 理赔: 同样的醉酒驾驶属于商业车险责任免除范围,在商业车险中不予赔付。 但是交强险条款中“垫付与追偿”中写明:被保险机动车在驾驶人醉酒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公司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内先行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公司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内垫付,并且事后依法进行追偿。注意如果是驾车人自己的车及人身损失,就不在理赔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可直接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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