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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从教育局拿出来还不能放回去,教育局就业办存档案有时间限制的。人事档案是不得在手里放置的,必须要存放在有人事管理权的存档机构,个别人员在大...
非常感谢两位的回复!违约责任在违约金上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在我这个问题上我想当地教育局是不是有独断权啊?这种感觉来自下面一个例子. 我们县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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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跟原学校之间属于人事关系,发生争议,需要首先看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师辞职的有关规定,如果教育局对于教师辞职没有禁止性的硬性规定,那么你辞职是合法的,县上必须放人。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3、所以,建议你以书面形式向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及时为你解决,这是最快最有效的途径。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第十九条规定,转递档案,可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询问,以防丢失。
教师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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