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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政府最新颁布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应当增加七天的假期。也就...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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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男方未达到,男方不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照发,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计划生育条例》目前没有晚婚假。根据国家婚假规定:1。按照法定结婚年龄(女20岁,男22岁)结婚的,可以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岁,男25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个地方工作的,可视距离远近,给予另一个距离假期。4、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给予额外的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以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根据北京市政府最新颁布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即北京婚假天数为10天,但取消了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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