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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
一般情况下,可通过多种途径协商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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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址没错,那产证面积和实际面积有出入.也是有这种情况的.只要看你觉得这个房子你够不够用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就这个面积在这里进行争论,因为毕竟您只是进行一下租赁而已。 当然如果因房屋面积导致你无法正常居住,则你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合同中建筑面积如何写 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约定实际面积与交积付面积的,比如可以约定:计租面积是指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及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 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任何其它方式的测量均不影响对该计租面积的确认。如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出租人不予退还/承租人也不予多缴误差之租金数额。该约定属双方之间自愿的约定,合法有效。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处理方式,按合同约定;如果没有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 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仅能作出上述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的规定,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部分,你按房价会给开发商,超出的部分无偿归你所有。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房开商返还给你,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由房开商,双倍返还返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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