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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日本法院的离婚判决。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也就是说,国外离婚判决在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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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不同国家的要求不一样。 不过,如果你已经成人,18岁以上,不需要父母的同意书。 一般来说,你需要获得进入该国的结婚签证。为获得此结婚签证,你必须准备: 1.对方(国外方)的护照复印件 2.对方(国外方)的住房证明原件(起码要有足够的地方提供你的住处) 3.对方(国外方)的收入证明原件(比如近6一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或者工资单) 4.对方(国外方)的住房水电单原件等 5.对方(国外方)的单身证明原件。如国内方属离异,则仍须出示离婚判决书及中英文公证原件 6.国外结婚登记处开出的预约证明原件 7.国内方的护照原件 8.国内方的收入证明原件(比如近6一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或者工资单) 9.国内方的单身证明及中英文公证原件 10.如国内方属离异,则须出示离婚判决书及中英文公证原件 11.如国内方有子女,子女是否随行?如果子女随行,则需要另一位家长的同意书及中英文公证原件。 12.国内方的单位证明(中英文)原件。
【1】双方在中国是夫妻,在美国双方是绿卡,如果在美国协议离婚,美国不受理。夫妻应该回到原来的结婚登记的中国内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着(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根据《结婚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3】绿卡(外籍人口永久居住许可证),夫妻双方还是中国籍。【4】根据《结婚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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