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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
这是某市的办理条件购房迁移户口: 1.我市居民分房、等入住后迁移。 2.本市居民迁入二手房落户 3.我市居民购房迁移户口(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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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等,具体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1)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即可。
1、申请迁入许可。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入许可,并提交相应文件与证明,所需证明材料为: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陈述户口回迁的理由。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2、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得到迁入许可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首先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在获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之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其次,在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有的是分县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由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然后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由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迁移证。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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