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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说明见《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2、机动车登记证原件;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4、被盗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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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2、对于你的遮挡车牌号属于什么行为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1、故意遮挡车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扣12分。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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