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扒窃案件侦査是侦破扒窃案件的措施和方法。 (1)详细询问事主并登记。问清事主姓名、地址和工作单位,失窃时间、地点、经过,失物种类、数量、特征...
没有直接证据,如果有其他的间接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证明扒窃的犯罪事实的,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可以对被告人定罪并处以刑罚。 法条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案件办理程序:(一)侦查阶段1、拘留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二)审查起诉阶段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三)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刑事案件辨认程序:根据公安部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有关规定,辨认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中,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尤其是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做虚假辨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卣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在场。 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辨认照片时,被辨认的照片不得少于10张。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5人;辨认照片时,被辨认的照片不得少于5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 5、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6、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根据我国《》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从最初的立案到最终审判结果的确定,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分别是公安机关主要负责的侦查阶段、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终人民法院负责的审判阶段。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身情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采取相应的侦查手段以明确案件的基本事实,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由公安机关撰写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案件进入检察院以后,检察院须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提起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在该阶段,检察院的工作重心系在于通过审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确实,证据是否确凿以明确是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检察院经审查后确定案件材料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立即将案件移送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确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触犯何种以及应当给予何种刑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