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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
行贿罪新刑九缓刑的规定有: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修改为:“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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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治理有了较大的改变:大幅度提升了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降低了贪污贿赂案件突破的压力;新增罚金刑,增加了违法犯罪成本;新增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的法条,扩大了打击覆盖范围。 对行贿犯罪的惩罚措施也有了较大的改变,对反贪办案影响最大的当属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较之前的“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或免除惩罚”,大幅提升了处罚行贿罪的数额,同时提高了免去处罚的标准,意味着今后处罚行贿犯罪,以“刑事处罚为原则,免除惩罚为例外”。 在过往的办案中,反贪办案之所以能够牵出大量的窝案串案,很大程度上与诉辩交易有关,有“可以免除处罚”的法定量刑情节,打消了行贿人的顾虑,鼓励他们揭发犯罪。 而今,将“丹书铁券”的适用标准大大提高,一方面将提高行贿人的犯罪成本,另外一方面将提高办案的成本,必然引起行贿人的恐慌和顾虑,增加突破案件的难度。 如何破解新法带来的难题,值得我们反贪人好好研究。 犯罪分子拒绝配合的心理原因有很多种。新法修正后,绝大部分的行贿人拒绝配合是因为畏罪心理,担心供述后会造成不良的后果。 特别是单位犯罪,如果被处以刑罚,极可能对单位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如丧失资质、吊销执照等。如果不能免除刑事处罚,对行贿人而言,不供认的后果优于供认后果。
如果存在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事实的,且金额未达10万元以上,一般可以判处缓刑。 《刑法》 第390条对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实施行贿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因行贿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三)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的; (四)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五)其他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具有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刑法修正案九,会在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以下是关于行贿的: 四十五、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修改为:“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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