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主体上要求行为人年龄已经达到了16周岁...
包庇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4、...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窝藏、包庇行为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即只有在与犯罪人没有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为人事前与犯罪人通谋,商定待犯罪人实行犯罪后予以窝藏、包庇的,则成立共同犯罪。因此,本法第310条第2款规定,犯窝藏、包庇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共同犯罪所犯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窝藏、包庇罪的法定刑,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构成包庇罪的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四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