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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 (八)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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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 2、调查取证(询问、检查、收缴、鉴定); 3、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4、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5、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 6、复核; 7、决定处罚。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法律上来讲,进入司法程序的标志是刑事立案,从立案之日起,行为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也就是说,对犯罪的追诉从立案开始。对醉酒驾驶人进行血液检测,是侦查机关搜集证据的一种方式,不能作为开启司法程序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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