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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一般不能随便查询。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告、拘留、罚款不记录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具体可到公安部门查询。已经记录在案的违法事实...
您可以向当地警方申请出具您的无犯罪记录并打印出来。有关规定:《犯罪记录信息管理与查询》中犯罪记录信息的管理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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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公安部门或检察院查询,但必须是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此外,刑事案件不能在网上查询,属于保密范围,只能在公安局内网查询。对网上通缉的案犯,可在线查询。如果你想了解案件的过程,你可以:(1) 委托律师,部分地区开通律师在线查询渠道,律师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可以在线查询案件进展情况;(2)自行联系公安、检察院、法院承办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但一般方式比委托律师可行性稍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首先,如果您所涉及的案件已经结案,那么会在法院征信系统上显示结案状态;其次,2013年1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就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因此,您可以通过“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查询,网址是:http://***.cn/,如果在,这就需要联系办案法官。再次,建议您先跟当时执行局的主办法官联系,并将情况说明,请求他们来协助您办理此事,可以要求他们出具相关书面材料,提交给银行,以此说明您并无征信问题。最后,上述材料准备好,您再去跟银行沟通,并提交相关材料,要求消除您的失信记录,从而便于您后续事情的办理。
你可以去法院的网站或者直接去法院查询。公安机关调查结束的事件,必须明确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写起诉意见书,同案卷资料,证据一起转移到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同时,将事件转移情况通知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记录在案件中,随行转移,在起诉意见书中明确记载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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