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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之后,效力最高,这种情况也要跟对方走。建议等子女满十周岁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归属...
这个属于违法的,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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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不能起诉,没有法律依据。第二个问题小孩的抚养权的取得主要看谁抚养小孩对小孩的成长更有利。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有女方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1、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变更于能够给未成年子女提供更有利于健康成长环境的一方。未成年子女的父亲,如果因变故导致经济能力下降,给难以给未成年子女提供较好的生活环境,可先行与其母亲协商变更抚养关系,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发起诉讼。2、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或未成年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可另行起诉。3、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A、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伤致残或者其它原因,丧失继续抚养能力的。B、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虐待或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形,或者子女随其共同生活有妨碍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的。C、十周岁以上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又有抚养能力的。D、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条、16条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不支付,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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