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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 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
1、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上诉后二审都要开庭,有的开庭,有的不开庭。 2、非死刑案件,如果上诉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没有异议,只是以量刑过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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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受理,相关期限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这个要看实际情况,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左右时间,刑事自诉审限不超过六个月。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期满七日以前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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