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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赠与合同没有办理公证手续或者房产没有办理产权手续,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回复: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应当按件收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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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 双方就房屋所有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下字第号。 二、房屋性质系购买所得商品房。 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四、甲方承诺将该处房屋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 五、本协议生效后,房屋所有权证换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本协议经签字并公证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底,一份交房管局办证备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如果赠与合同没有办理公证手续或者房产没有办理产权手续,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解决房屋赠与合同纠纷,首先要看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是否有效;赠与合同有效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解决;合同无效的,如果受赠人因受赠与履行了义务的,可以要求赠与人赔偿;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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