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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基本行为

2021-11-14
票据基本行为:基本票据行为是创建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在原始票据上记录法定事项并签字,并将票据交付给他人。出票人在签署发票后,应承担承兑和支付汇票的责任。基本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票据的签发是各种票据行为的开始。签发票据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其他票据行为的基础,因此是创建票据的原始行为,称为基本票据行为。其它票据行为,如承兑、背书、保证、追索、付款等,没有基本属性和原始创造性特征,称为附属票据行为。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条【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一条【出票行为的有效条件】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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