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可以在被检查单位的业务场所进行;必要时,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也可以将被检查单位以前会计年度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财政部门应当在内部指定专门的机构或者在相关机构中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会计监督检查和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移送和案卷管理等工作。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财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执行《会计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可以在被检查单位的业务场所进行;必要时,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也可以将被检查单位以前会计年度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财政部门检查,但须由组织检查的财政部门向被检查单位开具调用会计资料清单,并在三个月内完整退还。
财政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71人已浏览
626人已浏览
2,913人已浏览
8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