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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甲方拖欠工程款的,施工方可以根据建设工程合同及相关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等证据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单位施工方拖欠工人工资,需要施工单位...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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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质量不合格、无法修复的项目不得支付工程价款;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修复的,修复后还是要交价款,但可以扣留不超过10%的质量保证金。但因修理、返工、改造而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因承包人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造,发包人要求降低工程价款的,应当予以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当予以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项目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3、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相信大家都了解了。工程质量确实十分重要,它包含着方方面面的内容,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按照施工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都影响着工程质量。施工方作为负责建设工程的一方,对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着最直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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