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姻登记地点规定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中:(1)县、市、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行政区域内办理双方或者一方永久居民的婚姻登记。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居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2)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应当办理涉外、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的婚姻登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殊区域居民的婚姻登记机关,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3)现役军人由军队驻地、入伍前永久居住地或者对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去公证处处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公证需要申请、受理、审查和证明以下四个步骤。1、申请人必须首先提。2、受理后,工作人员应通知相关事项和义务,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由当事人填写相关信息,确认通知和受理事项。3、工作人员应审查当事人的证明书和资料,询问记录,由当事人确认。4、发行批准后,发行公证书。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9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