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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职工向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分中心、各管理部)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
第一步:需要到新公积金中心去开具开户通知书,证明现在已经在其他城市重新开户并进行这边的公积金缴纳了,一般简称为“开户通知书”,去的时候带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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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规定: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操作细则(试行)》 2、线下查询: 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 (1)城中服务大厅; (2)城南服务大厅; (3)城北服务大厅; (4)城东服务大厅。
职工向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分中心、各管理部)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 1)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 2); (2)《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一)申请办理转移时应提供的证明、资料1、内部转移: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发生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转移。应提供: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外部转移:指职工调入的新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到中心审核应提供资料:新单位出具的经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确认的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帐号及单位帐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出具的“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异地)”申请;到原缴存银行办理应提供证明、资料:经中心审核的异地转移申请、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二)公积金转出办理流程1、内部转移: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转账支票直接到缴存银行办理→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2、外部转移: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并附异地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到中心进行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出具审核意见→原单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中心审核意见书、银行电汇单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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