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破坏基本农田立案的标准

2021-12-0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通知》第六十七条规定如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破坏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或者污染。被破坏耕地数量符合上述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耕地大量破坏。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的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窑、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破坏或者污染的,被破坏林地数量符合上述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林地大量破坏。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的用途,数量较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草原大量破坏:(一)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二)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草皮;(三)在草原上堆放或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原植被严重破坏或污染;(四)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水土严重流失的;(五)其他造成草原严重破坏的情形。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