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新规定,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有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况,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的子女依法认定为病残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二)夫妻患有不孕不育,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再次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的;(四)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的情形: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根据《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 (一)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二)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领取《生育证》生育的; (三)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应当终止妊娠拒不终止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 (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第一款、第二款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可根据上述计算标准具体计算。建议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602人已浏览
1,6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