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取保候审后还是犯罪嫌疑人,只不过是不在看守所,公安局还是侦查,检察院还要审查起诉,法院还是审判。《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如何表述问题的批复(2000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7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赣高法〔1999〕第151号《关于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时间如何表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和《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应当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写明刑种、刑期和主刑刑期的起止日期及折抵办法。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即自××××年××月××日(羁押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羁押期间取保候审的,刑期的终止日顺延。
犯罪嫌疑人是累犯一般不能取保候审,但如果累犯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3、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第八十二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犯罪嫌疑人是累犯一般不能取保候审,但如果累犯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