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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不能抵消行政拘留天数。...
消防部门调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以该公安机关的名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送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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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不能抵消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刑事处罚一般是指因当事人构成犯罪而被法院判处刑罚。两者不具有相互抵消的特点。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当然,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不会直接予以15天的行政拘留的,一般也就是一天以上五天以下。可是,无论如何,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只在治安管理的范围之内的话,并且自己并没有做出两种以上的违法行为,那么派出所拘留自己的时间超过15天就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具体拘留的时间都体现在行政拘留决定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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