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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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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2.因此,你丢失了集体户口中属于你自己的那张单页,可以要求集体户口的管理部门(即单位的行政处等)向进行户籍登记的派出所申请补发户口单页即可。
户口薄(页)丢了,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 由户主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填写书面申请报告,并当场签字确认即可。 如果本人不能亲自来办理,可书面委托给同一户头上的成年人代为申请,同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户主本人身份证以及书面委托书。如果遗失的是集体户口薄(页),则需由本人凭身份证、单位(学校)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其补领户口薄(页)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另外,居民户口薄遗失,是否办理挂失声明,由居民自愿决定,补办时并不需要出具挂失声明。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具体手续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2.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楼主,要你们家的户主也就是你老爸去办的,你是不能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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