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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结婚登记应该携带的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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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材料是涉外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准备的: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或者通过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并就离婚涉及的、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簿、,一起去其中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民政局发放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准备上述材料后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并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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