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
按照一般情况,与第三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主要是经营过程中资金链出现了断裂或者日常生活中遇到了暂时的困难情况,不得已情况下才向第三人举债。在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我与丈夫商议离婚时签订了财产协议,但他反悔,我应该怎么办这份协议是否可以作为家庭财产情况证明 可以起诉,协议可以做证据。 2.丈夫的朋友作伪证说丈夫欠他5万元,对我不知情不同意的债务我是否可以免责 要看证据情况。 3.我的孩子1岁2个月,我是否可以优先获得抚养权 一般是你来扶养。 4.精神虐待如何定性如何举证 不是过错。可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前借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以下几个标准: 1、双方共同认可的或者共同举债的债务,或者一方先行举债,事后另一方予以认可的债务这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一方举债,另一方不认可,但举债一方能够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这也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3、债权人主张是共同债务的,未举债一方虽然不认可,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债务人的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这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