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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定如下:额:(1)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按照增值税...
可以的,只要该商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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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2、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3、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遇有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如果纳税人退回代开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且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还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直接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劳务(服务)、销售免税货物或劳务(服务),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票没开单位,完全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开单位数量能用,可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即使不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只要发票代码、开票日期、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内容没有错误,可通过认证。不附销售货物清单,仅仅不便于购买单位准确纪录相关材料(商品)的单位、数量。 1、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销售品种繁多、复杂、计量单位不一,在这种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开单位、数量,采取另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在销售货物清单中列明货物(劳务)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内容; 2、不开单位数量,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增值税发票不开单位数量也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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