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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等。...
法院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院审理做出判决,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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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如无特殊情况,一般是均等分割,即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
一、法院处理离婚财产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双方之间有财产分割协议的,以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为准进行分割,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 第二,在没有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在婚前或婚内取得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第三,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并适当考虑保护女方和子女的权益。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双方将个人财产约定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当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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