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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是管理社会治安和户口的,不是管理计划生育的,生孩子数是计生部门管理的,所以公安局不会查.但是,公安局要凭计生部门的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
1、办结婚证不会查生过孩子。 2、领取结婚证的前提是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是单身,也就是在民政局的系统上查不到由婚姻关系的存续。即便是结过婚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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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看经济条件,哪方更有能力抚养孩子。如果协议给你抚养权,她想争回抚养权那么她必须证明,孩子在你这里不如在她那里生活好,还要征求孩子是否愿意跟她住。最主要的是要证明你没有尽到。比如孩子吃不饱穿不暖,没人照看,经常打骂孩子,住处不安全等等都是理由,如果这些你都做的很好,她是要不过去的。除非你孩子自己提起诉讼,不想和你一起生活。
按国家现在的政策,第二胎,如果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二胎上户口是没问题的,但像你们集体户口的,如果再上二胎,可能就更难一些了。如果不是在国家政策允许下生的,那就根本无法上户口的了,属于超生,要罚款的。如果是合法生育二胎的,办理方式如下: 1.拿着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如果是非法二胎,报户口前,还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罚款后,才能按照流程办理入户手续。北京市非法二胎罚款规定: 1.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二胎)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2.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除了规定的法定的赔偿条件,无论是不久离婚,还是其他原因,一般都无法获得赔偿。除非另一方存在以下过错:《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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