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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离婚并抚养孩子?

2024-12-24
1、 在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中,如果他们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待。如果他们没有领结婚证,只是住在一起并育有小孩,那么他们不需要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而是可以换个地方生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在离婚后仍需对子女承担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法规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际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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