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是有效的,只要合同当事人自愿承认并履行该合同,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行为人因此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判决撤销。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买房又退房,的确是一件苦恼的事情。但退房要有一定的准则,我们要注意8点要求: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判决撤销。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我可否以该买卖合同有欠公平和我的代理人和他们串通损害我的利益要求撤消合同?我的撤消权应该从哪天算起(因为我没有合同在手)。 2,我可否以买受人没有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我或我的代理人支付房款,违约在先的事实要求仲裁机构解除合同,并且买受人即使现在愿意付款我也绝不接受。 3,如果该公司老板涉嫌诈骗公安机关立案,我和买受人的纠纷会不会受刑事优先影响不能诉讼或者仲裁? 4,为达到我撤消合同的目的,我最好的做法该如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