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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
包括:①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②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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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3、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4、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如果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抚养事实,继父母在继子女未成年的时候尽了主要照顾义务的就具有抚养关系。如果是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抚养事实,那养父母和养子女对外称为父母子女关系,并且照顾养子女知道成年的构成抚养事实。但是收养关系不会因为抚养事实成立,需要进行登记。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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