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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理论基础是债的代位权原理,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条件应以债权代位权成立条件为基础。 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 2...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这是执行到期债权的前提;被执行人不能按时清偿债务;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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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申请执债权转让的问题,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②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③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④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⑤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⑥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回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3、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看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不得干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5、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同产采取法定执行措施,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或撤销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措施,但必须经人民法院核准。对已控制的被执行人财产,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申请办理续冻、续封手续。 6、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一致,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限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对被执行人的债权的执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执行程序已在进行之中;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且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已到期;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必须是适于执行的、可供执行的债权;执行法院应向第三人直接送达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据此,如果李某在王某处的债权已经到期,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该笔到期债权,法院会根据你的申请,向王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限其在15日内直接向你履行其对李某所负的债务1万元。但是如果王某有异议,并在接到履行通知书后的15日内向法院提出,原则上法院不进行审查,也不得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需要提醒的是,对于王某提出的自己无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的,不属于异议。如果王某在履行通知书限定的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债务的,法院将会裁定对王某在李某欠你货款1万元的范围内强制执行。
股权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当事人拒绝履行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 3、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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