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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使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必须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
购买教育地产注意事项: 一、搞清楚就近入学。就近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你家离某个学校近,但你一定能上这个小学。 二、尽早落户。一般而言,产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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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与教育局签订应聘合同是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的约定。 第二,工作的年限。 第三,工资的数额,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内容。 第四,合同到期后的续签问题。 第五,违约责任的规定
科技、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科普、普法、职业教育培训内容。教育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指导、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教学计划,确定熟悉消防知识的教师或者聘请消防专业人员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组织学生开展一次以上避险自救、应急疏散演练。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应当组织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站等公众媒体应当无偿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是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特定事实的发生,劳动合同效力中止,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这两个概念之间有相同之处,如用人单位单方面依法行使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但也有不同,如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在于对未履行的合同内容发生效力,使之归于消灭,但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则不一定,未被履行的合同内容只是被暂时停止履行,不一定归于消灭。如果劳动者被证明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合同在暂时停止履行一段时间后,仍需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那么,在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根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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