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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
印花税,堤围费,关税计入管理费用,(深圳从2014年9月起,不用再缴纳堤围费了)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提的时候,记入营业税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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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1、设备:①购入时: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②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递延收益③按期计提折旧借:管理费用贷:累计折旧同时:借:递延收益贷:管理费用2、技术维护费:一般纳税人: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管理费用等贷:银行存款等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管理费用等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管理费用等贷:银行存款等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管理费用等
营改增全面实施后,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计算公式如下: 城市建设税=增值税*5%或7% 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计税依据是税收对象数量的表现。计税依据的金额与税额成正比。计税依据越多,应纳税额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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