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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由行刑法第397条...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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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由行刑法第397条所规定。 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的损失。所谓玩忽职守,是指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即行为人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理应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履行公职中时刻保持必要的注意,但行为人却持一种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心态,对自己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属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有:一、侵犯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和义务,国家机关的具体工作受到破坏,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从而危及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侵犯本罪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和财产。二、客观要求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自离职,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第三,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第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主观上不是故意的,而是过失造成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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