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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书丢了,如果是办过离婚登记,领过离婚证了,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这个协议是不能补办的。如果确实需要,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到当...
异地协议离婚一般不可以。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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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当事人持离婚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协议,然后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即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众所周知,在协议离婚的时候,都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对于离婚协议需要载明哪些内容我国也是有一定规定的,对于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的分担都需要在离婚协议上载明,所以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都很重要,那么如果离婚协议丢失是否可以进行补办呢?关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补办的问题:离婚协议书遗失后,可以进行补办,带上你本人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如果你不小心把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都丢了,那么在复印离婚协议书时,您还需要带着个人身份证去民政部门补办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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