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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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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导致员工离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违反了《》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2、未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和《》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以上两个问题,都属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因此,你有权提起要求解除与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1个月工资);支付拖欠的2009年1-3月份工资欠,共计3500X3=10500元;支付克扣的工资共计6200元;补交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等。
1、违反了《》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2、未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和《》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以上两个问题,都属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因此,你有权提起要求解除与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1个月工资);支付拖欠的2009年1-3月份工资欠,共计3500X3=10500元;支付克扣的工资共计6200元;补交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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