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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是先还利息还是本金和利息一起还的?我不是听的很懂,你的意思是不是按月还本金好还是按年还本金好?还是说的只是利息?不过不管是利息还是本金...
1、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先还本金还是利息如何确定还款顺序的,应当先还利息,再抵充本金。 2、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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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还款的顺序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按先还本金后还利息的顺序偿还,本金作为主债务享有优先清偿权。 第二种观点认为,按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偿还,从而更好地保护债权人获得孳息的权利。 ask.com小编比较认为第二种观点比较合理,即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该法条实际上已经确立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精神,对于长期借款合同,要求当事人每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可以看出法律更加注重保护借款人对于利息的获得,所以利息的支付要先于本金的支付。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该解释进一步确立了借款合同中为明确约定还款顺序的,先还息后还本的立法精神。 最后,根据借款合同履行的通常交易习惯。现行银行借款合同一般也都约定先还利息后还本金,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不明的事项,可按交易习惯确定。所以,按照一般借贷关系的交易习惯,也可以确立先还息后还本的还款顺序。
1、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先还本金还是利息如何确定还款顺序的,应当先还利息,再抵充本金。 2、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
先息后本。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风险提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须谨慎 实践中不乏认为自己仅是见证人却在保证人一栏中签字的当事人。事实上,一旦签字,便推定合同双方对协议约定事项达成一致合意,即使诉讼中签字人辩称自己对签字的法律后果认识有误,也很难举证证明,必然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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