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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叫暂缓执行。是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先行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缓刑期间的注意事项主要是:(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3)遵守检查机关关于会客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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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先行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暂时不用坐牢。那么,在缓刑考验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而在假释环境中,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同主刑条件一致。同时,在缓刑考验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比如遵守会客规定,迁离居住城市要报告,定期汇报自己的相关活动,同时不可以触犯新的,如果犯以上条款者将会撤销缓刑。
在缓刑考验期限两年内没犯新罪或者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切记,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期间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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