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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出交通事故和公路上出交通事故一样的,都是交警部门负责事故认定。...
1、事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 2、比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配合社区管委会进行处理。 3、如果确实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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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小区内的道路一般主要供该小区内的居民通行,不对外开放,不具有公共性,属于非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法规所指的道路,在城市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1、事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 2、比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配合社区管委会进行处理。 3、如果确实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依据行政划分的归属管辖:1、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设立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二.依据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如若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即发生了管辖区域重合的情况时,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三.根据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管辖:该管辖权有异议的,管辖权有争议时,共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下级部门管辖。4、直接管辖和交接管辖:1、直接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要时,可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2、移交管辖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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